矿山开采会改变地貌,破坏原有的地貌景观,因此矿山地貌修复也是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方面之一。矿山地貌修复的主要目标是恢复矿山区域的地貌景观,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实施办法包括:地貌恢复、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等。
废弃物处理也是矿山生态修复中不可忽视的一环。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等)需要得到妥善处置。这包括建设符合环保标准的废弃物堆放场,以及采用先进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如资源回收、无害化填埋等)来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一,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适用范围不够宽。目前全国多数省已经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均规定保证金只适用于新建矿山企业,或新矿山开发新产生的破坏。而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成本仍然纳入保证金的范畴。第二,现行矿产资源补偿费没有体现生态环境补偿的政策含义。
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只是土壤、植被的恢复是不够的,还需要恢复废弃地的微生物群落。微生物群落的恢复不仅要恢复该地区原有的群落,还要接种其他微生物,以除去或减少污染物。同时,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营养物质,比如说固氮、固磷,改善微环境。
矿山生态修复: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 面对矿山开采对环境的破坏,各国纷纷采取行动进行生态修复。以美国为例,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注重修复工作,并制定法规,生态土地复垦率高达75%。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也积极投入研究,实现了显著成效。
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该规定明确了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和修复要求。矿山生态修复进入了从“谁污染,谁治理”到“谁开采,谁治理”的时代,大幅提前了环境治理的时间节点。做到开采和治理同时进行,以此制约采矿权人对采矿区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治理。
2、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生态修复,建立政府主导、矿业权人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体系,协调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
3、对于历史遗留的破坏性矿山环境,当地政府鼓励投资治理,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二十一条)。整体来看,条例强调了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以确保地质环境的可持续性。
4、需要资质。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包括: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及工程施工资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设计资质,一般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法乙级、丙级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甲级资质。
1、矿山地貌修复 矿山开采会改变地貌,破坏原有的地貌景观,因此矿山地貌修复也是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方面之一。矿山地貌修复的主要目标是恢复矿山区域的地貌景观,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实施办法包括:地貌恢复、景观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等。
2、土壤修复是矿山生态修复的另一关键环节。矿山开采会导致土壤结构破坏和养分的流失,甚至造成重金属污染。因此,采取适当的土壤修复措施至关重要。这包括使用生物修复技术(如微生物降解)来分解土壤中的有害物质,以及添加有机物质和营养剂来提高土壤肥力和改善土壤结构。
3、矿山生态修复措施主要有边坡的治理措施、尾矿的治理措施、土壤基层改良、矿山重金属污染的植物修复、矿山水资源的修复、微生物修复措施等。
4、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土地复垦、水体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空气质量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土地复垦 矿山开采过程中,大量土地被破坏,植被被破坏殆尽。土地复垦可以利用疏通河道、植树造林等措施,使矿山废弃土地重新恢复成为水源地、农田或者林地,提供生态环境和资源。
5、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常常导致土地严重破坏和植被丧失。通过实施土地复垦,如疏通河道、植树造林等措施,可以使废弃的矿山土地恢复生机,转变为可供利用的水源地、农田或林地,从而为生态环境和资源提供支持。